山東省近日提出,將通過推進化肥流通市場化進程、發展化肥連鎖化經營等方式,用3-5年時間形成縣、鄉、村三級經營服務為框架,連鎖經營門店為基礎的化肥流通體系。 在推動化肥流通市場化方面,山東省將放開化肥流通經營主體,允許具備條件的各種所有制及組織類型的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進入化肥流通領域,參與經營,公平競爭。但申請從事化肥經營的企業和個人,其企業注冊資本(金)或個體工商戶的資金數額不得少于3萬元人民幣。 山東省鼓勵大型化肥生產、流通企業以及具備一定實力和規模的社會資本發展連鎖和集約化經營,發展一批規模大、實力強、信譽好的企業,全面推進化肥直供,建立健全以測土配方為重點的技術服務體系。 為規范市場秩序,山東省質監部門將加強化肥生產源頭質量監督,加強檢查,嚴厲查處有效含量不足、摻雜使假、標識欺詐、計量違法等行為;工商部門將加大對銷售假冒偽劣化肥、虛假廣告等坑農害農行為的查處力度,開展化肥市場信用分類監管,推進化肥市場信用體系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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