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2009年1至11月,全國完成了對2萬多名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其中審計署對14名省部長和12家中央企業領導人員進行了任期經濟責任審計,67名被審計的領導干部和164名其他人員的問題被移送司法、紀檢監察機關處理。 記者從28日召開的全國審計工作會議上了解到,今年以來,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不斷深化,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和地廳級及以下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基本實現制度化,省部級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試點范圍逐步擴大。 發現的問題主要是:個別領導干部法制觀念和責任意識不強;一些地方和單位的決策和管理制度不夠健全,個別決策比較隨意;有的地方對領導干部的績效考核指標不夠科學,尚未建立起清晰明確的問責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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