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電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有關房地產市場調控會議精神,國土資源部23日宣布對北京、上海、浙江等9個省區市的18宗房地產開發閑置土地掛牌督辦,以強化房地產開發土地供應全程監管,規范房地產市場運行秩序。 國土資源部此次掛牌督辦的18宗房地產開發閑置土地,分布在北京、上海、浙江、山東、福建、湖南、廣西、吉林、寧夏9省(區、市)。按閑置時間分,閑置滿一年未滿兩年的有11宗,閑置滿兩年的有7宗;按閑置原因分,企業自身原因的有5宗,政府拆遷未及時交地原因的有5宗,城市規劃調整原因的有5宗,其他政府及有關部門原因的有3宗。國土資源部要求省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于2010年1月底前,將18宗閑置土地處置情況上報并及時向社會公布,明年2月底前,要將各省份土地供應和開發利用情況上報,對閑置土地依法處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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