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杭州電
為加強政府采購供應商管理,進一步規范供應商的政府采購行為,浙江省財政廳日前決定加快推進政府采購市場誠信體系建設,逐步建立和完善對政府采購不良行為的全省聯合懲戒和供應商黑名單制度。
根據浙江省財政廳出臺的《浙江省政府采購供應商注冊及誠信管理暫行辦法》,對全省供應商注冊管理的原則、注冊條件及程序、注冊供應商的權利和義務、注冊信息的維護管理、供應商誠信檔案和考核管理等內容作出了詳盡規定。
從明年7月1日該辦法實施起,浙江省政府采購相關部門和單位將以省財政廳目前正在建設和推行的全省政府采購信息化平臺為載體,根據“統一標準、分級管理、多點受理、授權審查”和“管用分離、互認共享”的原則,對申請注冊的供應商進行審查入庫和管理。
據介紹,浙江省將通過建立全省統一的政府采購“供應商庫”和“商品服務庫”,以及對注冊供應商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誠信考核和評價,促進政府采購供應商依法、誠信經營和公平競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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