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電
新《工會會計制度》將于2010年1月1日起在全國各級工會組織范圍內實施。24日,財政部會計司司長劉玉廷和中華全國總工會財務部部長朱思澤就新制度出臺的相關情況接受了記者的采訪。
據介紹,本次出臺新制度的相關背景是工會的特殊性,尤其是工會經費。為此,根據會計法和工會法及相關法規,經財政部和全國總工會共同研究,在原工會會計制度的基礎上,結合新形勢發展的要求進行了較大的修改完善,形成了新的工會會計制度。
新的制度與原制度相比,主要有以下三個特點。一是體現全面預算管理的要求。新制度明確了“政府補助收入”與“代管經費”的核算內容,把原來游離于預算之外的政府補助項目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實現財政資金收支兩條線,使工會預算內容更加合法、合規、完整、準確。
二是突出反映對工會重點工作資金投入情況。為適應新時期工會工作的新要求,新制度增設了“維權支出”科目,全面反映工會維護職工權益、幫扶困難職工、就業培訓、法律援助、勞動爭議調處、勞動安全保護重點工作的資金投入情況。“業務支出”科目集中反映工會自身建設、組織發展、業務交流、干部培訓等內容。
三是增強會計報表體系的科學性。新制度改革了會計報表的種類及報表指標體系,新的會計報表體系包括“資產負債表”和“收入支出表”兩張主表,以及“往來款項明細表”和“經費收繳情況表”兩張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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