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企業質量信用等級劃分通則》推薦性國家標準已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正式發布,自2009年11月1日起開始實施。
記者16日在北京召開的“質量和安全年·質量誠信論壇”上了解到,該標準是全國社會信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質量信用分技術委員會歸口制定的第一個標準,與之配套的其他標準也將陸續出臺。
國家標準委有關負責人表示,《企業質量信用等級劃分通則》對質量信用、質量信用風險和質量信用等級等進行了定義,對企業質量信用的各個等級的劃分要求和依據做出了原則性規定,是質量信用標準體系框架中的基礎標準,它的發布實施將為質量信用的監管機構、信用服務機構以及企業自身提供技術依據和指南,使各類機構對企業的質量信用進行評價或者企業進行自評時能夠做到有標準可依。
目前,國家標準委已經正式發布了6個信用領域的國家標準,正在制定中的標準有5項,申報立項的信用標準8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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