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3月19日電
審計署日前已對2009年資源環境審計項目作出安排部署,包括:11個省、自治區土地開發整理資金和部分省轄市土地出讓金審計調查,山西省和內蒙古自治區礦產資源專項資金審計調查,長江上游水污染防治審計,松花江、珠江、太湖水污染防治審計調查。這是記者19日從審計署了解到的。 據審計署有關負責人介紹,各級審計機關今后都將逐步開展資源環境審計,并將審計對象的視野擴展到礦產資源、大氣環境、固體廢棄物、生物多樣性等領域;不僅對資源環境資金進行財務收支審計,要將積極嘗試從資源環境政策執行、資源環境資金使用、資源利用和環境保護活動的效益、效率和效果等方面實施績效審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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