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呼和浩特3月10日電
記者近日從內蒙古自治區學生助學管理中心了解到,2009年內蒙古將為選聘到嘎查、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代償其在校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本金和利息,所需資金按院校隸屬關系由自治區財政和盟市財政分別承擔。 依據規定,助學貸款包括新老機制下的國家助學貸款、開發銀行學籍地國家助學貸款、生源地財政貼息助學貸款(不含一般商業性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按照規定,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以上學歷的高校畢業生(含專科和高職生)選聘到嘎查、村任職,滿兩年并經考核合格的均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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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步好“棋”。既解決了這些大學生的就業問題,又消除了這些大學生的還貸壓力。其實這樣的好“棋”還可以多走幾步,比如那些能到“老少邊窮”地區的基層去工作的大學生(不一定非要當“村官”),是否也可以得到這樣的“好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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