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重慶3月3日電
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近日發布法院司法拍賣新規,對保底價10萬以上的拍賣全部采用電子競價,以杜絕司法拍賣中可能發生的“貓膩”。 由于過去司法拍賣存在著拍賣機構泄露競買人信息、在公告中故意壓低或抬高拍賣參考價格,競買人惡意串標、職業控場等“貓膩”,導致不少司法拍賣標的物低于評估價、流標現象突出。這種不正常的資產貶值,最終將損害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利益,加劇法院“執行難”。為此,該新規規定,保留價在10萬元以上標的物的拍賣,應當采用電子競價方式,以限時、連續、競爭報價的方法,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選擇報價最高者為受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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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不可謂不細,設想也不可謂不周密。重慶高院的“司法拍賣新規”讓人眼前一亮,也讓人心底一沉。所謂眼前一亮,當然是為重慶高院的自覺改革,所謂心底一沉,則是為消息中折射出的普遍“貓膩”。重慶這是改革的先進,還有多少是明知有“貓膩”而繼續糊涂下去或干脆渾水摸魚的呢?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