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20日電
審計署20日發布的統計數字顯示,2008年,全國審計機關共審計124139個單位,對23971個單位實施了專項審計調查。通過審計和審計調查,共為國家增收節支868億元,其中已上交財政556億元,已減少財政撥款或補貼55億元,已歸還原渠道資金257億元。 審計后,核減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投資和結算額363億元,幫助被審計單位和有關單位挽回或避免損失127億元,向司法、紀檢監察機關移送事項1410件。 此外,2008年全國審計機關共完成對34389人的經濟責任審計,審計后,112名被審計的領導干部和387名其他人員的問題被移送司法、紀檢監察機關處理。 2008年,各級審計機關共出具審計報告11.56萬份,報送專項審計調查報告1萬多份,向社會發布審計結果公告3140篇,提交審計專題報告、綜合性報告和信息簡報14.4萬多篇,向被審計單位或有關單位提出審計建議20.3萬多條,被審計單位根據審計建議建立健全規章制度5519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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