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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辣椒紅遍王屋山。11月2日,河南省濟源市承留鎮上觀村一位農婦在采摘辣椒。 近年,濟源市采取土地流轉、土地租賃等形式連片規模發展辣椒產業,辣椒連年獲得豐收。新華社發(苗秋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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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現首家農民經營的“土地銀行”。12月5日,北京市工商局平谷分局向北京百合興盛土地專業合作社頒發了“農民土地專業合作社法人營業執照”。新華社記者:
劉浦泉 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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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搭建平臺規范農村土地流轉。一位菜農在西崗鎮申達農業綜合開發基地收獲菜花。新華社記者:朱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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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3月,浙江省臺州市路橋區橫街鎮湖頭村通過成立天湖土地股份合作社,將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自愿入股,并對入股的土地進行統一經營管理,有效盤活了土地。圖為該村農民正在給種植的蔬菜進行澆水。新華社記者:王小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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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決定》首次提出允許土地經營權流轉,這標志著農村集體建設用地開始向市場化方向邁進。
如何在土地流轉中建立較好的“進出”機制、謹防一些地方借土地流轉之機大肆侵占和炒作集體農地挪作它用,業內專家給出了很好的建議。他們認為,在試點還未有新的突破和有關法律還不健全的情況下,需審慎進行。尤其防止土地流轉刮風,注意土地流轉要與社會保障相結合,讓農民真正得到實惠。
土地承包權的流轉 還應多探索多實驗
焦點:一場“中國土地制度改革國際研討會”近日在清華大學政治經濟學研究中心開幕。“持不同觀點和意見的人都來了。”主辦方一位負責人對記者表示,土地制度改革問題確應進行充分的討論,在爭鳴中明理,以推進現實工作。
國家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院教授常修澤認為,土地承包權的流轉有許多內容值得探索和嘗試。一直以來,重慶的股田制改革、江蘇洪澤縣的試驗、成都的探索,都一度引起各界關注。比如“洪澤模式”,主要是在村里成立土地勞動力合作社,由政府成立協調和管理組織,有詳細的承包權流轉合同,規定流轉意向為20年,并且每年一簽。截至11月底,已流轉土地6000余畝。常修澤指出,土地流轉必須把維護農民的承包權及產權收益貫穿全過程;同時要采取“要素集成”的模式推進,將土地、勞動力、資金、技術和管理等集中考慮,“不要籠統地反對資本下鄉,而是應該進行‘結構性資本’下鄉,可以對此進行試驗”。 一直研究農村土地制度的中國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于建嶸呼吁“防止土地流轉刮風”,他認為,這是由我國“三農”的現狀決定的。一是農村土地的社會保障功能使得土地流轉不能過快。在我國,土地對農民兼有生產和社會保障雙重功能,當農民非農就業能力低時,種地仍然是農民謀生的首選之計。二是農村富余勞動力就業不穩,使得土地流轉不能操之過急。在廣大中西部地區,由于城鎮化水平較低,吸納農民就業能力不足,農村剩余勞動力向城市轉移空間有限,以及農民自身知識技能儲備不足,進城就業門路窄,無法在城市獲得穩定的職業和收入,因此,土地流轉不能操之過急。 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遲福林告訴記者,當前的問題不在于流轉與否,而在于流轉后是否能保障對農民的公共服務問題。他強調,應盡快初步實現城鄉公共服務的一體化,其中包含農民工的基本公共服務保障。 近日在另一個研討會上,全國人大常委、全國人大農村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尹成杰坦承,到2020年守住18億畝耕地紅線,任務非常艱巨。在這種情勢下,一旦土地流轉試驗失控,那么,就會給某些去打農民土地主意的人提供空隙,好端端的政策會演變成一系列的社會矛盾亂局的催化劑。因此土地流轉需三思而后行。
農村宅基地流轉 亟待消除法律盲點
難點:目前,農村宅基地的流轉在流轉條件、范圍、方式、期限、收益分配及流轉后土地產權關系的調整等方面,都缺乏明確的法律、法規及政策的規定和指導。這一方面增加了管理的難度,另一方面大量宅基地流轉如私下進行,會擾亂土地市場的正常秩序。
“一個問題就是包括宅基地使用權在內的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流轉問題。”物權法草案專家建議稿起草組成員、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王軼認為,如果農村房子、宅基地、耕地都不讓抵押,農民就沒有融資擔保手段。金融機構肯定要考慮交易風險,當要求農民提供擔保時,農民拿什么擔保?這不利于農民致富和農村經濟發展,應該鼓勵支持各地探索宅基地流轉和抵押辦法。同時,土地管理法、物權法等法律也要應形勢要求進行修改。 王軼認為,中央十七屆三中全會公報,在某種意義上進一步明確了物權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的立法含義。“比如‘適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當時這么寫就是為了推動土地管理法適應形勢要求進行修改,從而為調整農村的土地制度提供一個法律根據。”我相信,在這個公報出臺后,土地管理法的相關修改工作也一定會參照公報中提出的事項和要求進行修訂。而物權法對這些問題都留出了空間,只要土地管理法修改了,到時物權法再適用這部法律就沒問題了。 北京仁合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孟憲表示,如果政府未出示征地手續便對農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強行拆遷的話,那么屬于違法行為,國家需要占地,必須要有征地手續的,根據相關法律,只有縣級以上的政府才有土地征收權,但是征收的理由一個就是以公共利益需要,如果征收不是以公共利益需要,村民也有權告政府征收地塊不合法。 國土資源部副部長鹿心社近日在國新辦發布會上表示,年內將出臺《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管理辦法》同時加快征地制度改革,縮小征地范圍,維護農民利益。
土地流轉警防炒作規范程序把好“三關”
立足點:土地流轉要與社會保障相結合,防止土地市場化炒作。
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土開發與地區經濟研究所副所長肖金成表示,土地流轉要與社會保障相結合,防止土地市場化炒作。建設用地流轉應防止市場化炒作,不是土地價格越高越好。一方面,價格暴漲會提高城市化、工業化門檻,提高產業成本,削弱競爭力,對產業發展不利。另一方面,價格很低會損害農民利益,也不利于集約用地。而對于農地來說,長三角的土地非常少,農地承擔了生態保護功能,不能再減少,農地的流轉有利于規模經營,離開農業的農民應該將其轉讓出來,實現土地規模化的用途,促進集約化,但這要防止變現過程中轉化為城市建設用地。 肖金成認為,農民土地流轉要與社會保障體系相結合,如果農民在城市就業沒有保障,失業、養老、最低生活保障等沒有建立,土地轉讓出去是有問題的,建立社會保障體系可以使土地流轉無后顧之憂。在社會保障體系沒有完善起來之前,土地還是農民的一個根本保障。 農業部產業政策與法規司副司長黃延信指出,中央十七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允許土地經營權流轉,同時要求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不得改變土地集體所有性質,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不得損害農民土地承包權益。“三個不得”為農村土地流轉指明了方向。農村土地流轉其目的就是促進土地資源開發,提高農業效益為目標。然而由于隨意終止承包合同、越位收回農民土地,引發的土地承包糾紛已上升為農村主要矛盾。因此必須采取措施確保農民利益,把好“三關”,規范農村土地流轉程序。 他說,首先是申請關。承包土地農戶或單位、個人需要土地流入、流出,必須由個人或單位向承包方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時需要注明流入、流出的條件、地類、面積及流轉形式,在雙方協商一致基礎上,經發包方同意后,簽訂書面意見,真正做到有據可查,避免日后因土地流轉發生。其次是合同關。對流轉土地,經雙方協商后依法簽訂土地流轉合同,規范管理,切實保護依法形成的土地流轉關系和農民土地承包權。最后是登記關。簽訂土地流轉合同時,由承包方向發包方所在地鄉鎮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構登記。鄉鎮兩級對土地流轉情況做到準確記錄和反映土地流轉情況,并實行土地承包動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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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切實保障返鄉農民工土地承包權益
國務院辦公廳12月20日發布通告指出,要切實保障返鄉農民工土地承包權益。 農民工是流動在城鄉之間的特殊群體,耕地仍然是他們的基本保障。違法流轉的農民工承包地,農民工要求退還的要堅決退還;因長期占用不能退還的,要負責安排返鄉農民工就業。對依據口頭協議等方式進行短期流轉且農民工要求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原則上應退還農民工。[全文]
農業部:強調加強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
農業部日前發出《關于做好當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和服務工作通知》,強調維護農民土地承包權益,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管理和服務,正確指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平穩健康發展。[全文]
我國首家“地票”交易所在重慶正式掛牌
我國首家“農村土地交易所”12月4日在重慶正式掛牌成立。此舉旨在實現城市建設用地增加與農村建設用地減少掛鉤,在土地流轉中促進農民增收,并嚴格保護耕地。重慶農村土地交易所主要從事地票交易。所謂地票,指包括農村宅基地及其附屬設施用地、鄉鎮企業用地、農村公共設施和農村公益事業用地等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經過復墾并經土地管理部門嚴格驗收后產生的指標。(記者:李志暉
徐旭忠)
北京出現首家農民經營的“土地銀行”
12月5日,北京市工商局平谷分局向北京百合興盛土地專業合作社頒發了“農民土地專業合作社法人營業執照”。據記者從北京市工商局證實,這是北京市登記注冊的首家農民經營的“土地銀行”。[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