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12月21日電
記者21日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獲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和稅務總局日前聯合發出通知,采取緩繳社會保險費等五大舉措減輕企業負擔,穩定就業局勢。 措施之一是困難企業可在一定期限內緩繳社會保險費!锻ㄖ分赋,統籌地區在確保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支付、社會保險基金不出現缺口的前提下,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對暫時無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困難企業,可以在一定期限內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執行期為2009年之內,緩繳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 措施之二是階段性降低四項社會保險費率!锻ㄖ分赋觯y籌地區在確保參保人員社會保險待遇水平不降低、保證社會保險制度平穩運行、基金不出現缺口的前提下,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可在2009年之內適當降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費率,期限最長不超過12個月。同時,要求各地不得擅自降低養老保險費率。 措施之三是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困難企業可使用失業保險基金支付社保補貼!锻ㄖ芬,失業保險基金結余較多的統籌地區,在確保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按時足額支付失業保險待遇的前提下,經當地人民政府批準,可開展擴大失業保險基金使用范圍試點。 措施之四是鼓勵困難企業開展在崗培訓穩定職工隊伍。 措施之五是妥善解決困難企業支付經濟補償問題!锻ㄖ芬,鼓勵和引導職工與企業依法平等協商,采取多種措施共渡難關。對于困難企業經過多方努力仍不得不實行經濟性裁員的,可在企業與工會或職工依法平等協商一致后,簽訂分期支付或以其他方式支付經濟補償的協議。 據有關部門預測,上述措施落實到位,可為企業降壓減負上千億元,穩定上千萬個企業職工就業崗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