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針對近期陸續出現的濫用含可待因復方口服溶液的問題,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日前下發了《關于加強含可待因復方口服溶液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進一步加強對含可待因復方口服溶液的管理。下一步藥監部門將對13種獲準在國內上市的含可待因復方口服溶液進行專項檢查,違規銷售將被吊銷藥品經營許可證。 據了解,含可待因的復方口服溶液均含有磷酸可待因,大部分品種含有麻黃堿。而磷酸可待因屬于麻醉藥品,醫療上具有鎮咳、鎮痛和鎮靜的作用,因此多用在止咳露、止咳糖漿中;麻黃堿則屬于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醫療上具有平喘的作用。正因為成分特殊,近幾年關于青少年服用止咳糖漿成癮的事件屢有發生。 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提供的資料顯示,20世紀90年代末期,我國部分地區開始出現含可待因復方口服溶液濫用問題,濫用人群以青少年為主。自發現這一問題后,我國一直密切監測該類藥品的濫用情況,2000年以來多次采取措施加強對該類藥品的管理,2005年更明確規定零售藥店必須嚴格憑處方銷售含可待因復方口服溶液。 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新聞發言人顏江瑛介紹,含可待因復方口服溶液臨床主要用于鎮咳,療效較好、使用面廣,是老百姓常用的鎮咳藥品。正常使用是安全有效的,但如果大劑量使用,其中所含的磷酸可待因和麻黃堿兩種成分作用疊加,會產生致幻作用,極易造成濫用,對人體造成損害,甚至危及生命。 藥監部門將對未按規定生產、銷售、經營藥品的企業,嚴格依照《藥品管理法》等規定進行處理;對藥品生產、批發企業將含可待因復方口服溶液銷售給無資質的單位或個人以及藥品零售企業未嚴格憑處方銷售,造成濫用并導致嚴重后果的,一律吊銷其藥品經營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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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國獲準上市的含可待因類藥物共有13個品種,包括九個國產品種和四個進口品種,其中最常見的是聯邦止咳露。我國獲準上市的含可待因類藥物四個進口品種是:復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III(克斯林)、復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奧亭)、復方磷酸可待因溶液II(珮夫人克露)、復方磷酸可待因糖漿(歐博士止咳露)。 九個國產品種是:復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聯邦止咳露)、愈酚偽麻待因口服溶液、可愈糖漿、復方磷酸可待因糖漿(可非)、復方可待因口服溶液(新泰洛其)、愈酚待因口服溶液(聯邦克立安)、復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南京產)、復方磷酸可待因溶液(立健亭)、復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上海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