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銀監會日前發布《中國銀監會關于銀行建立小企業金融服務專營機構的指導意見》,鼓勵商業銀行建立準子銀行、準法人機構性質的小企業金融服務專營機構。 據介紹,專營機構是主要為小企業提供授信服務的專業化機構,具備一系列獨立運行機制,集產品開發、銷售渠道建立、客戶市場開拓、內部財務核算、信貸審批和風險管理等職能于一身,人財物相對獨立。專營機構的業務范圍限于授信業務,即各類貸款、貿易融資、貼現、保理等表內外授信和融資業務,以及相關的中間服務業務。銀監會為專營機構的客戶設立的標準為,即單戶授信總額500萬元以下和企業資產總額1000萬元以下,或授信總額500萬元以下和企業年銷售額3000萬元以下的企業。 由于小企業風險相對較大,貸款不良率一般相對較高,許多銀行,尤其是上市銀行開展小企業業務的積極性受到影響。《指導意見》明確,專營機構應建立單獨的小企業貸款風險分類和損失撥備制度,制定專項的不良貸款處置政策,建立合理的快速核銷機制以及時核銷小企業不良資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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