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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02 記者:王立彬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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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北京12月1日電
記者1日從國土資源部獲悉,國土資源部近日發出的《關于為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做好服務和監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把新增中央投資計劃項目納入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統籌安排,在城鄉建設用地總規模控制下,優先安排用地,重點予以保障。今后兩年土地利用計劃編報重點保障列入新增中央投資計劃建設項目的用地計劃指標,根據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統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安排。 通知要求積極做好中央投資計劃項目用地預審服務,在完成初步設計、確保征地補償安置落實到位前提下,控制工期的單體工程及有工期要求或受季節影響急需開工的工程用地可申請先行用地,半年內正式報批。抓緊做好城市建設用地申報前期工作,優先保證新增中央投資計劃項目用地。對納入新增中央投資計劃的城鎮廉租住房、棚戶區改造等保障性住房要加快供地,盡快落到地塊。保障納入新增中央投資計劃的自主創新和產業結構調整的項目用地。要及時提供土地產權保障服務,新增中央投資計劃項目用地要加快辦理土地登記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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