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10月8日電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8日發布《關于規范國有企業職工持股、投資的意見》,強調將嚴格限制職工投資關聯關系企業,以防止國有企業職工通過投資關聯企業,轉移國有企業利益,造成國有資產流失。 《意見》規定,禁止職工投資為本企業提供燃料、原材料、輔料、設備及配件和提供設計、施工、維修、產品銷售、中介服務或與本企業有其他業務關聯的企業;禁止職工投資與本企業經營同類業務的企業。 對于國有企業與職工投資、持股企業的關系,《意見》進行了進一步規范,指出國有企業剝離出部分業務、資產改制設立新公司需引入職工持股的,該新公司不得與該國有企業經營同類業務;新公司從該國有企業取得的關聯交易收入或利潤不得超過新公司業務總收入或利潤的1/3。 《意見》強調,國有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不得在職工或其他非國有投資者投資的非國有企業兼職;已經兼職的,自意見印發后6個月內辭去所兼任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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