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近日公布了《湖南省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規定(草案)》。該草案規定,擬居住30日以上的16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的流動人口,可以在申報居住登記的同時申請領取居住證,同時,同城居住者將有望享受同等的“市民待遇”。
(《法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