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民政部根據《行政區域界線管理條例》的規定,制定出臺《行政區域界線界樁管理辦法》,對界樁的管理和保護作出詳細規定。 《辦法》要求,行政區域界線有關各方人民政府或民政部門應當簽訂協議,明確界樁管理分工。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建立本級界樁日常管理檔案,每年向毗鄰各方同級民政部門通報界樁管理情況。
(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