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杭州9月2日電
浙江省政府近日決定實施低收入群眾增收行動計劃。為落實責任,省政府將與各市政府簽訂“實施低收入群眾增收行動計劃責任書”,再由市落實到縣(市、區)。 浙江省的低收入群眾增收行動計劃(2008-2012年)旨在以提高低收入群眾致富能力和收入水平為中心,把統籌城鄉發展與統籌區域發展有機結合起來,加快低收入群眾增收致富奔小康步伐。 到計劃完成時,浙江省既定的目標是: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低收入家庭全面納入最低生活保障,基本消除絕對貧困現象,教育救助全面覆蓋,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愿的“零就業”家庭至少有1人實現就業,醫療救助全面覆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當地“低保”標準1.5倍的低收入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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