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合肥8月7日電
記者從安徽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獲悉,為加強對企業工資分配的宏觀調控和指導,引導企業合理確定工資水平和工資增長幅度,安徽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日前發布了2008年企業工資增長指導線,企業支付給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工資不得低于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職工貨幣平均工資增長上線可達16%。 據介紹,該工資指導線適用于全省各類企業在崗職工工資分配。職工貨幣平均工資增長基準線為12%,適用于生產經營正常、經濟效益較上年增長的企業;職工貨幣平均工資增長上線為16%,作為企業工資增長的預警線,一般不應超過;職工貨幣平均工資下線為零增長,但企業支付給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工資不得低于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 安徽省勞動保障廳要求全省各級勞動保障部門,進一步加強政府對企業工資分配的規范、監督、調控和指導,并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意見,引導企業在經濟效益增長、勞動生產率提高的基礎上,綜合考慮物價水平和當地平均工資增長等因素,通過集體協商等機制,在工資指導線區間內合理安排工資增長幅度,確保企業職工工資水平合理增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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