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上海電
上海、江蘇和浙江三地科技部門協商編制的《長三角科技合作三年行動計劃(2008-2010)》日前正式公布,以促進區域內創新資源最大限度發揮“倍乘效應”。 根據計劃,到2010年區域研發投入占GDP比例將達到2%以上,這意味著三年后長三角地區將邁過“創新驅動門檻”,實現由“長三角制造”向“長三角創造”的轉變。 一個國家或地區的研發投入超過GDP總量的2%,即已經進入“創新驅動城市”的門檻,這意味著一個地區的創新實力達到一定水準。目前世界上主要發達國家的研發投入強度普遍在2%以上,芬蘭、以色列等中小型科技強國已超過3%。根據“行動計劃”制訂的目標,到2010年,蘇浙滬區域的百萬人年專利授權量將達800件,高新技術產品出口額占出口總額的50%左右,科技進步貢獻率將達50%以上。 為了更好地實現“長三角創造”這一目標,計劃明確了五大科技行動和14個優先主題。例如高新技術產業跨越行動,重點聚焦集成電路等領域,建設90納米、12英寸集成電路芯片生產線,形成以設計業為龍頭、制造業為核心、設備制造和配套產業為基礎的較完善產業鏈。又如傳統產業提升行動,重點關注紡織產業技術改造提升和中藥現代化。目前,由上海紡織科學研究院牽頭三地相關研究所和高校,已提出了長三角紡織研發公共服務平臺的設想,即將進入項目評審階段。 促進區域內技術轉移也是計劃的重要內容。2007年,上海與江蘇、浙江共達成技術轉讓合同2565項,成交金額達20億元,比2006年10.1億元增長近一倍。為了實現2010年三地累計成交額超100億元的目標,長三角正聯合培養“技術紅娘”,截至目前已培養技術經紀人近1000人。下一步將爭取盡快實現長三角區域技術經紀人的資質互認,進一步活躍技術交易市場。 兩省一市政府將出資成立“共同資金”,首次啟動資金3000萬元,三地各1000萬元,以保障計劃實施。經兩省一市科技部門認定的企業、產品,均可互認,并享受本地同等優惠政策,自主創新產品的政府采購也將在區域范圍內試行。三地還將探索科技計劃和重大項目的溝通協調和信息共享機制,實施項目指南的聯合發布,推動重點項目和科技計劃的相互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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