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財務管理一直是令政府頭疼的問題。過去“村賬村管”、“村賬鎮管”模式的弊端正日益顯現。自2005年開始,佛山市探索引入社會中介機構作為“第三方”進行村級財務管理,使農村財務更透明、更規范,有效地將廉政建設“關口前移”,讓群眾明白,還干部清白,對促進農村社會穩定和建立和諧的干群關系起到積極作用。
做法:多方制衡,“透明”理財
位于珠三角腹地的佛山市農村經濟活躍,不少村子每年的財務收支都有數百、上千萬元,盡管當地政府在村級財務管理上花了不少力氣,但由于財務往來數額大,農村基層管理不完善,農民信不過,長期以來村級集體財務管理都面臨著各種各樣的問題,“白頭單”比比皆是,賬本管理混亂,經常發生大大小小的農村財務案件,甚至因為村民不信任而不斷引發集體上訪、堵路等群體事件。 針對這些問題,在前無經驗、上無文件的情況下,佛山市開始探索引入社會中介機構(當地稱“第三方”)來規范農村財務管理。
招標引入“第三方”進行村級日常財務管理
2005年下半年,鎮政府通過“價低者得”的原則公開招標,從多家具備執業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中選出幾家,對全鎮村級賬目進行管理,委托“第三方”管理所產生的費用全部由區、鎮政府支付。各鎮(街道)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由戶代表簽名表決引入“第三方”,資產仍歸村民所有。 政府明確,“第三方”主要職責是:代理賬目核算、監管各類經濟合同和實行資金共同監管,負責固定資產的監督。同時出臺村級財務委托代理服務實施細則,內容涉及收入、支出、備用金、固定資產、會計報表、人員記賬戶賬套、票據及會計檔案等,將村級財務和盤端出,移交給“第三方”。 三水區紀委監察局負責人曾擔心村民不能接受改革,但結果出乎意料,大部分村民代表表決同意了“第三方”的進入。管理人員認為村財務管理很規范了,基本由“人管賬”變成了“制度管賬”。
健全“先審核后入賬”的民主理財模式
兩年半以來,佛山各鎮已經逐漸習慣了這樣一種制度:委托“第三方”的委托決策必須經過村(居)民代表大會表決通過才能實施,股份社帳的委托決策須經股東代表大會表決通過。會計制度嚴格按照“會計法”及財政部有關規章制度制訂。實行“(民主理財小組)先審核后入賬”的民主理財模式,加強對賬目的監督。村集體從銀行提取資金、撥付有關費用時,必須加蓋由“第三方”管理的財務專用章。 財務章在我們這里,村里每支出一筆都必須來我們這里蓋章。我們是有責任的,這章不能輕易蓋。作為“第三方”的廣東公誠會計師事務所相關負責人如是說。 “第三方”的日常財務管理必須做到公開透明。每個月,各村的原始憑證經村民選出的民主理財小組審核后,各村報賬員將它們送交“第三方”去做賬。完成之后,會計明細結果按時送村民主理財小組審核并向全體村民公開。賬目越來越明細,越來越公開透明。蘆苞鎮也建立了村民評議制度,每季度由鎮政府召開有村委會干部代表、村財會人員代表和村民代表參加的征詢意見會,對委托代理服務情況進行評議,對存在問題組織整改。
引入“第四方”監督“第三方”
引入“第三方”機制后,佛山市村級財務管理形成了多方制衡的局面。不僅僅是村集體財務活動受到“第三方”和村里的民主理財小組的共同監督,甚至連“第三方”都需要受到“第四方”審計機構的監督。 在引入“第三方”的同時,佛山各鎮政府公開招聘了完全獨立的“第四方”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分年度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對“第三方”的財務管理進行專業審計,以確保“第三方”會計結果的真實、準確。 蘆苞鎮委員會相關負責人介紹,如果經“第四方”審計發現“第三方”賬目有問題,那么審計費用由第三方來出;如果沒問題,鎮政府給錢。這在很大程度上規范了“第三方”的運作。
成效:群眾明白,干部清白
經過兩年多試點的實踐,引進社會中介機構進行村級財物管理收到了良好效果。目前,佛山市已全面推開村級財務的“第三方”管理模式。 廉政建設“關口前移”。引入“第三方”管理可以有效地將廉政建設的“關口前移”,避免干部腐敗,政府充分利用中介機構獨立性、專業性的優勢,促進村級財務管理的規范化、透明化,從源頭上遏制村干部違規行的發生。 引入專業化機構對村級財務進行管理,也是對農村基層干部的一種保護。村集體的財務專用章由“第三方”代管,可以實現對村財務活動的事前審核和監督,規范了干部的財務行為。 減少了“白頭單”。以往,農村財務矛盾最突出的一個問題是“白頭單”太多,財務管理隨意性強。通過村級財務的規范化管理,使“白頭單”大大減少。以往村書記簽一個“同意”就可以報銷單據,現在一個報賬單位必須有經手人、證明人和三個村委會領導在內共5人簽名,否則“第三方”可以根據有關規定拒絕入賬,干部利用公款吃喝再也沒法用“白頭單”沖賬了。目前,蘆苞鎮村級財務“白頭單”比過去至少減少了八成。 改善了干群關系。“第三方”管理村財務也得到農民的普遍認可,農村黨群、干群關系大大改善。龍江鎮因村級財務問題引發的農民上訪事件近年來大大下降,2002年有11宗,2003年13宗,2006年引入“第三方”進行財務管理后降為1宗,2007年也僅2宗。 三水區蘆苞鎮獨樹崗村村委書記朱偉昌說,以前由我們管理集體財物,盡管工作努力,但村民們始終對我們存有戒心和誤解,老是聽到村民們抱怨:村干部把村集體的錢“吃光用光花光”,現在這種抱怨基本聽不到了。
仍要加強政府與“第三方”的溝通
佛山市順德區龍江鎮是廣東省中心鎮之一,全鎮面積78.3平方公里,轄內9個居委會,13個村委會,總人口18萬人。現有鄉鎮企業5300多家。為龍江鎮做村級財務管理的廣東公誠會計師事務所項目經理介紹,鎮里一年給我們24萬,要管理13盤賬。村委會帳目管理費每盤每月300元,村民小組才100元。村民的賬目很難打理,賬目繁多瑣碎,不僅如此,因為“第三方”是新生事物,很多村民對我們的運作充滿疑問,我們還要承擔起義務幫村民解答相關政策的責任。感覺自己肩上的擔子很重。 在審計過程中,“第三方”也遇到過一些難題,例如,實踐中要做到公正、不偏不倚有點阻力。某些村干部還是沿襲了以前的想法,對村集體財務支出經過事務所不太理解。 專家建議,鑒于以上問題,盡管政府不負責財務審計,但仍需加強同“第三方”的溝通,有問題應當隨時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