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5月29日電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市場司副司長李文章29日說,為深入推進塑料袋的限售限用,國家工商機關將加強塑料購物袋使用的監督管理和日常監管。 李文章在接受中國政府網訪談時說,國家工商機關將于6月1日至8月1日對銷售塑料購物袋的經營者開展一次全面的集中檢查行動,檢查塑料袋銷售單位是否有合法的證照,及經營者是否停止使用超薄塑料購物袋,依法取締無合法證照的塑料袋銷售單位,重點檢查銷售單位使用塑料袋的情況。 他說,工商機關將嚴把經營登記注冊關,對申請設立或變更登記其經營范圍中涉及生產、銷售塑料購物袋的當事人,要從嚴把關。在日常監管及企業年度檢驗中,把從事塑料購物袋生產、銷售企業作為檢查重點之一,加大監管力度。同時,要建立超市、商場、商品交易市場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情況的巡查制度。 李文章說,從2008年6月1日起,將商場、超市、市場以及銷售門店提供、使用塑料購物袋的情況作為監督檢查重點,對提供、使用超薄塑料購物袋的違法經營者或市場主辦單位,依據《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處罰。對銷售未加貼(印)合格塑料購物袋產品標志的塑料購物袋的經營者或市場開辦單位,依據《產品質量法》《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有關規定依法處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