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鄭州5月7日電
河南省衛生廳日前出臺了新修訂后的《河南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服務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一步規范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服務行為,維護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合法權益,確保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健康發展。 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共有六項內容,分別為:嚴禁截留、擠占、挪用、貪污合作醫療基金;嚴禁弄虛作假,采取出具假證明、假處方、假病歷、假票據等不正當手段騙取或變相騙取合作醫療基金;嚴禁不按病情需要收治住院病人,有意放寬住院標準或延長住院時間;嚴禁違反新農合基本診療服務項目和報銷基本藥物目錄有關規定;嚴禁擅自更改補償標準、拖延兌付時間或向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索取、收受好處;嚴禁編造、虛報、瞞報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統計數據及相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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