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4月24日電
北京市從5月1日起正式實施《北京市公共場所禁止吸煙范圍若干規定》,對于違反規定的單位將處以1000元至5000元的罰款,對個人處以10元的罰款。 新規定在1995年規定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了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范圍,增加了健身場、體育場的比賽區和坐席區為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 北京市愛衛會副主任孫賢理介紹,目前,北京市各企事業單位共有6萬多名控煙檢查員上崗檢查,今后將進一步增加到10萬名。有關部門對不符合規定的單位將要求其限期整改,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可以處1000元至5000元的罰款,對個人可處以10元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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