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2月13日對外通報了綠色信貸第一階段的進展情況。他表示,綠色信貸大面積推進還面臨著不少制度性和技術性的困難。 潘岳說,目前綠色信貸只是取得了局部性、階段性的成果,與預期的目標相比還有不小的距離。一方面是因為綠色信貸只是剛剛起步,還面臨著認識、基礎和信息等多重制約;另一方面是因為高污染高能耗行業由于得到一些地方的政策保護,還有利可圖,有些甚至是短期的暴利行業,因而很難大幅度削減信貸規模。 除了體制原因之外,潘岳指出,綠色信貸政策的推進還存在四個技術難題。一是相當多的中小型污染企業采取民間融資或者自籌資金,基本上不向金融機構貸款。綠色信貸對這些量大面廣的污染企業尚不能發揮制約作用;二是信息溝通機制和有效性有待完善。一些地方環保部門發布的企業環境違法信息針對性不強、時效性不夠,不能適應銀行審查信貸申請的具體需要,影響綠色信貸執行效果。同時,商業銀行還不能提供使用環境信息的反饋情況,沒有真正做到數據共享;商業銀行缺乏綠色信貸的專門人員、機構及制度,信貸工作人員對環保法律法規、政策了解不足,制約了綠色信貸深入;三是“綠色信貸”的標準多為綜合性、原則性的,缺少具體的綠色信貸指導目錄、環境風險評級標準等,商業銀行難以制定相關的監管措施及內部實施細則,降低了“綠色信貸”措施的可操作性;四是缺少推進綠色信貸的激勵機制,對于環境保護做得好的企業缺少鼓勵性經濟扶持政策,不能有效吸引銀行業支持環保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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