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杭州2月12日電
浙江省政府近日決定加大閑置土地處置力度,凡是閑置的或者強制收回,或者高額征費,或者實施退出機制,對閑置房地產用地要征繳增值地價,盡最大可能盤活土地資源。 浙江省政府指出,各地要在做好現(xiàn)有建設用地普查評價的基礎上,加強閑置土地、轉而未供土地的清理處置,努力提高供地率和用地效率。 今后,對依法可以收取土地閑置費的,一律按出讓或劃撥土地價款的20%征收;依法可以無償收回的,堅決無償收回。同時,也提出了靈活的閑置土地處置和利用政策,要求各地積極研究用地退出機制,對尚未達到閑置收回條件的低效利用的土地,可采取安排臨時使用、協(xié)商收回并給予合理補償等多種途徑處置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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