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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26 記者:高露 陳偉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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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2008年元旦、春節將至。國家發展改革委25日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加強監管,保持“兩節”期間市場價格基本穩定,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通知要求,各地發展改革委、物價局要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好重要商品的生產和市場供應,加強采購調運,充實必要的庫存,確保市場貨源充足,滿足居民消費需要。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價格,元旦、春節期間要保持基本穩定。 通知要求“兩節”期間要加強價格監督檢查。重點檢查農副產品批發零售市場和商場超市的糧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奶等群眾生活必需品,以及成品油、液化氣等重要商品和服務的價格。對串通漲價、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囤積居奇、哄抬物價,以次充好、變相抬價等違法行為,對經營者虛假標價、模糊標價、虛構原價、虛假折扣、模糊贈售、隱瞞價格附加條件、不履行價格承諾等價格欺詐行為,要在處罰的同時公開曝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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