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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26 記者:孫曉勝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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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北京市在建設工程招投標過程中建立起招投標特邀監督員制度、社會公眾旁聽制度和定期通報制度。讓建設工程招投標的全過程暴露在陽光下,接受全社會的監督。 北京市建設委員會15日對外公布《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社會監督暫行辦法》。 按照新辦法,北京市建委將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建筑行業專家、招投標協會以及紀檢監察部門工作人員等專業人士,作為北京市建設工程招投標活動的特邀監督員。 特邀監督員每屆聘期一年。在聘任期內,特邀監督員參加國家和北京市政府投資工程和重點工程招投標的監督檢查,并提出意見和建議。還可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了解 收集有關招投標的信息,向北京市建委反映發現的問題。同時,可對北京市有關建設工程招投標的重大決策和規范招投標行政監督行為提出意見和建議。對特邀監督員反映 的問題、意見和建議,北京市建委將進行調查研究或處理,并將結果反饋特邀監督員。 今后,北京市民也可以通過申請旁聽的方式參與建設工程招投標會議。在旁聽會議召開7日前,北京市建委將在北京建設網、北京市交易中心信息網等網站發布公告。年滿18周歲,享有政治權利,并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可持本人身份證或所在單位、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開具證明,向北京市招標辦報名申請旁聽。北京市 建委還將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主黨派、新聞記者及與建筑工程相關的人員旁聽招投標會議。 北京市建設部門將收集、整理旁聽公民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必要時,將召開座談會,聽取旁聽公民的意見和建議。 北京市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由于政府投資管理體制不夠完善,內部監督機構缺乏強有力的制約機制,信用體系尚不健全等多方面原因,招標投標活動中仍存在一些違法違規行為,建筑領域腐敗現象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充分發揮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的作用,成為實現招投標過程的公開、透明,實現規范招投標市場主體行為及政府監管行為的必要途徑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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