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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23 記者:崔靜 孫聞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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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北京8月22日電
民政部部長李學舉22日在介紹我國自然災害救助和城鄉困難群體救助情況時表示,民政部正通過機制管理、加強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三項舉措,防止救災款被貪污或挪用,確保救災款和社會捐款真正用到災民身上。 “民政部歷來把救災款和社會的捐助看作是救命錢、‘高壓線’。”李學舉認為,出現對救災款和捐贈款違規挪用或貪污的現象,一方面源于相關官員的道德缺陷,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監管制度的缺陷。 李學舉說,民政部目前已經采取了三項措施對救災款和社會捐款的使用進行監管:一是建立管理制度,對救災款和捐助款的使用范圍、下撥程序等,作出了明確的規定;二是對救災款與捐助款的發放情況張榜公示,接受基層群眾的監督,確保救災款項公開、透明發放;三是接受輿論監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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