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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16 記者:逯寒青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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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福州電
記者從福建省監察廳了解到,從今年7月起至11月,福建省紀委、監察廳和公安廳將聯合專項整治工程建設領域串通投標違法行為。 據了解,近年來,福建工程建設市場全面開放,在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的情況下,工程建設領域出現了串通投標的突出問題,為打擊這種違法行為,福建省紀委、監察廳和公安廳決定聯合對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過程中出現的以下六個違法問題進行重點整治: 一是投標人之間互相串通投標,或者投標人與招標人相互串通投標;二是投標人以暴力、威脅、利誘手段阻止其他人參與投標,或者控制其他投標人投標;三是通過掛靠等手段,以多個投標人的名義進行投標,以控制中標價和提高中標幾率;四是接受掛靠,為串通投標行為提供方便;五是在串通投標中行賄、受賄;六是其他與串通投標有關的違法行為。 據悉,福建省的此次專項整治將追溯至2000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以來,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在招標投標過程中發生的違法犯罪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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