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關中國首例手機電池爆炸致人死亡的消息被媒體廣泛報道,手機日常使用的安全問題再次引起了大眾的高度關注。 無獨有偶。近日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對手機電池抽查中發現,有四款手機電池在抽查測試中竟發生爆炸起火,而且這四款手機電池標稱為摩托羅拉、諾基亞等知名品牌。 手機爆炸事件的頻繁發生使該行業越發陷入“信任危機”。消費者紛紛質疑:“安全質量無保障的手機放在身上就像安裝了一個‘隱形炸彈’,誰還敢用手機呢?”。業內人士指出,接連發生的爆炸事件為手機行業拉響安全警報,應引起行業反思:企業在拼命追求功能、時尚、潮流的同時,更應提高社會責任,把手機安全放在企業生存發展的戰略地位重視。而政府則應制訂、升級手機電池安全標準,為企業把關,封堵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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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企業在貼牌生產手機電池。本報資料照片 | 隱患涉及名企名品
屢屢被媒體曝光的手機電池爆炸事件近期出現驚人版本。6月19日,甘肅金塔縣雙城鎮電焊工肖金鵬在電焊作業時,手機電池突然爆炸,導致其肋骨斷裂并刺破心臟而死亡。這起事件也成為國內有報道以來的手機電池爆炸致人死亡的第一案。 事實上,這并不是近期國內唯一的手機爆炸事故,就在不久前的6月底,廣州就曾經發生了兩起手機爆炸事故,其中一位使用索愛K700二手手機的用戶被炸傷胸部,另一位女士則因爆炸鼻子縫了六針。 驚人相似的是,前幾日,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對手機電池抽查時,有四款手機電池抽查測試中竟爆炸起火,而且這四款手機電池標稱為摩托羅拉、諾基亞等知名品牌。 據廣東省工商局消保處肖處長介紹,國家相關標準要求手機電池在過充電、過放電或外部短路時應有保護功能,不應出現漏液、冒煙、起火、爆炸等現象。但在本次抽查中,有六個批次的手機電池安全保護性能不合格。其中有四批次電池在進行過充電保護試驗時,樣品爆炸起火,涉及摩托羅拉、諾基亞等名牌產品。 這四批次爆炸起火的電池分別為:標稱商標為MOTOROLA,規格型號為HAC1221
3.7V/780mAh,但未標稱制造廠名;標稱摩托羅拉(中國)電子有限公司生產的標稱商標為MOTOROLA,規格型號為BR50
3.7V/710mAh;標稱三洋能源北京有限公司生產的標稱商標為諾基亞,規格型號為BL-4B 3.7V/850mAh;標稱摩托羅拉(中國)電子有限公司生產的標稱商標為MOTOROLA,規格型號為BR50
3.7V/710mAh。其中前三款手機電池由佛山市威爾瑞通訊設備有限公司銷售,最后一款手機電池由廣州市捷通電訊設備有限公司天河城分公司銷售。
標準滯后保障打折
近年來,手機電池爆炸事件不斷見諸報端,然而以往的爆炸事件多出現在一些雜牌電池上,不少消費者以為,只要購買了知名品牌便有了安全保障。“雖然價格貴點,但畢竟可以‘花錢買安全’。”消費者李女士的觀點帶有一定的普遍性。 現在安全事件竟不斷與知名品牌有染。盡管爆炸手機是因電池質量問題所致,還是消費者使用不當引起,亦或是假冒偽劣產品,尚有待進一步查明。可是這畢竟說明了手機電池質量安全存在嚴重的隱患。 據最新數據顯示,截至2007年5月,中國移動用戶已達3.268億,我國手機用戶總數超過4.8億戶,手機普及率達到每百人35部,平均每三個人就擁有一部手機。 業內人士指出,中國手機龐大的消費者使用群,使重視手機消費安全成為刻不容緩的問題。爆炸事件表明,劣質電池是引發爆炸的“元兇”,制訂手機電池安全標準是可以將安全隱患降至最低的有效的選擇。 國內從2001年開始便陸續出臺了不少有關手機電池的安全標準,由于缺乏強制執行力,使假冒偽劣手機電池始終充斥著市場。不久前,北京市技術質量監督局對該市16個商場19種手機電池產品(全部為國產品牌)進行抽檢,居然只有九種產品合格,不合格率高達53%。手機制造業發達的珠三角地區,同時也是潛在的問題電池的主要生產區。據相關部門統計,僅以廣東省為例,假冒的劣質電池占到市場份額七成以上。 諾基亞手機電池由日本三洋公司委托北京三洋能源北京有限公司在國內生產銷售。日前,日本三洋公司發表聲明稱,經專業鑒定,在廣東省工商局曝光抽查中爆炸起火的標稱諾基亞的手機電池是假冒偽劣產品。日本三洋公司有關人士在隨后接受記者采訪時稱,中國手機相關產業的生產廠家多,市場上假冒偽劣產品一直嚴重存在。日本品牌的產品進入中國市場都執行的是中國標準,其實,中國制訂的手機電池安全標準與日本等一樣嚴格,只是應加強執行力度和市場監管。 另一方面,深圳一家知名的手機廠商負責人則認為,在手機功能日新月異發展的同時,手機電池卻沒有太大進展,很多電池出現待機時間過短、易死機甚至爆炸等諸多問題。我國現行的《蜂窩電話用鋰離子電池總規范》與國際通行標準也存在較大的差距,已經顯示出跟不上形勢發展的弊端。 據了解,我國現有的手機電池安全標準均已執行多年,并沒有因技術進步進行調整和升級,在如今手機功能越來越多、技術復雜度越來越高的情況下顯然很難適用。手機電池迫切需要重新制定新行業安全標準。同時,目前手機電池的安全性能并沒有專門的認證標準,這使得各家廠商各行其是,也留下了一定的安全隱患。 目前,很多國家都已開始提高手機電池企業的進入門檻。近期,美國連續爆出77起手機爆炸事件,美國無線通訊協會和消費者產品安全委員會正研究擬訂新的標準,更嚴格規范手機電池的質量。
國家信息產業部泰爾實驗室繼手機充電器標準統一強制實施后,日前又推出手機電池標準統一的計劃,但標準主要從環保角度出發,重在統一電池的尺寸等。 廣州市一家手機電池廠商人士認為:“與其在尺寸標準上做文章,不如好好提高一下安全標準,這樣就不會有那么多手機爆炸了。”
企業逐利最是元兇
企業瘋狂逐利往往使市場行為趨于瘋狂;利益是手機電池爆炸傷人的最大驅動力。 “賣一塊電池的利潤可能比賣一部手機還要高,追求產量而不追求質量的廠商越來越多了。”廣州市通信交易廣場一家手機專賣店的經營者告訴記者。 一般來說,原裝電池售價在200元至600元左右,知名品牌電池售價也在百元上下,而假冒偽劣電池最低售價僅20-30元,批發價格甚至更低。 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下,多數電池生產企業為了追求高利潤,鋌而走險地采用成本低廉甚至質量低劣的材料,這是手機電池屢屢發生爆炸事故的主因。 有的企業采用成本低廉而安全隱患相對較高的液態鋰電芯,有的用生產指標不達標的鋰電池冒充名牌廠家的鋰電池,有的用廢舊鋰電芯包裝充新,有的安裝了假短路保護,有的根本沒裝短路保護。這些電池在消費者手中,就如同潛伏的“炸彈”一般。
這些斂財伎倆為不法廠商賺取大量暴利的同時,也在為他們敲響警鐘。一起起手機爆炸事件引起國家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據悉,國家相關部門正在起草的《蜂窩電話用鋰離子電池總規范》將對手機電池的容量、循環壽命、安全性能等作明確規定。這必將帶來手機電池企業的一次優勝劣汰的洗牌,正規守法的電池廠家應抓住機遇,加強自律,堅持以質取勝,謀求長遠發展,才能在新的市場格局中分到更大的蛋糕。 同時,手機爆炸事件也在悄然改變著消費者的消費習慣,更多的消費者開始向低廉電池“用腳投票”。這也必將為正規手機電池生產企業贏回一定的市場。 當然,劣質手機電池的來源復雜,光靠手機行業企業自律是難以杜絕的。因此,手機電池廠商們也紛紛呼吁,希望能和手機電池廠商及政府執法部門聯合起來,共同打擊假冒偽劣電池,凈化電池市場環境。
[背景鏈接]手機電池爆炸案事件回放
2003年,諾基亞因手機爆炸被起訴 新華網2005年3月15日報道,一名泰國居民使用的諾基亞手機發生爆炸導致其嚴重受傷,受傷者已通過泰國消費者保護協會起訴諾基亞泰國分公司。從2004年9月到11月間,挪威等地媒體曾經報道了三次諾基亞手機自燃或爆炸事故。
2004年,諾基亞香港連續傷人 2004年4月香港《文匯報》報道,香港發生首宗手提電話爆炸傷人事件。21歲青年陳天翰在沙田一間銀行內使用新購手機諾基亞3310時,通話僅2分鐘,手機突然發生爆炸,斷成多塊,青年雙目當場被碎片彈傷,左手虎口被灼傷,送院治療后幸無大礙。
2005年,三星手機北京爆炸案 《新京報》2005年8月26日報道,在中國語言大學的一機房內,一手機用戶持有的三星手機發現電池發熱,幾分鐘后發生爆炸,碎片飛出了三米遠。手拿電池的男子右手手掌和前胸被炸傷,送往醫院包扎后,已無大礙。
2006年,MOTO手機巴西連續五起爆炸事件 據2006年5月15日新華網援引路透社的報道,巴西在3-5月間連續發生了五起手機爆炸事件。報道說,爆炸的手機都是摩托羅拉公司的產品;摩托羅拉公司則表示,造成手機爆炸的可能原因是使用者為手機配置了非原裝電池或低質量電池。
2007年,大顯手機電池爆炸釀火災 今年4月28日《北京青年報》報道,北京的消費者韋女士給手機充電,居然電池發生了爆炸引發火災。豐臺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在法官的調解下,大顯公司與韋女士當庭達成了和解協議,同意賠償給韋女士5000元的損失。
2007年,夏新手機河南電池爆炸 今年5月25日《大河報》報道鄭州消費者小李在乘坐公交車時,兜里的手機爆炸了,右腿被燒出了一大串水泡。小李說,這部手機已經使用一年半了,電池自買過之后就沒換過,是原裝的。
2007年,MOTO手機電池甘肅爆炸死人 6月19日,甘肅金塔縣雙城鎮電焊工肖金鵬在電焊作業時,手機的電池突然爆炸,導致其肋骨斷裂并刺破心臟而死亡。這起事件也成為國內有報道以來的手機電池爆炸致人死的第一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