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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02 記者:方燁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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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記者從海關總署了解到,海關總署日前對審計報告中涉及海關總署內容作出回應,表示要嚴格預算約束。6月27日,國家審計署在全國人大常委會上指出海關總署等33個部門擠占挪用財政資金和其他專項資金。 據海關總署稱,海關總署的問題是在財政核撥的基本支出預算中列支項目經費,涉及的金額為6500萬元。審計署送達的《海關總署2006年度預算執行審計報告》稱:“2006年,海關總署本級在行政管理費基本支出中擠列應由行政管理費項目經費列支的機關辦公樓維修改造款6500萬元,用于總署東配樓二期維修改造工程、綜合樓設備及輔助工程和綠化及配套工程等維修改造支出! 對于審計署提出的問題,海關總署高度重視,表示將逐項進行整改。今后不再在基本支出中安排類似的項目支出,切實規范預算管理,嚴格預算約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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