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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濟南5月21日電
青島近日正式發布2007年企業工資指導線,要求本年度企業工資以本企業2006年平均工資為基數,基準線為平均工資增長14%,上線為平均工資增長22%,下線為平均工資增長4%。
青島要求,企業應當在工資指導線規定的下線和上線區間內,圍繞基準線,結合企業的生產經營和經濟效益狀況,合理確定本年度的工資調整幅度。生產經營正常、經濟效益提高的企業,其工資增長幅度不應低于下線;經營虧損的企業,其工資可以是零增長,但支付給提供正常勞動職工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企業要按照工資指導線的要求,制定貫徹落實具體的實施方案,已建工會的企業要積極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簽訂工資集體協議。實施方案、工資集體協議須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并在企業內公示后實施。對未履行上述民主程序的企業,將依據《工會法》依法處理。
對于在崗職工工資增幅低于基準線且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低于全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企業,不得參與勞動保障“A級誠信企業”“勞動關系和諧企業”的評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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