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會太重要了。早上五點,我們就開車往北京趕。”27日,河北省唐山市一家三甲醫院藥劑科主任一邊說話,一邊關上手機。 27日早上八點半,400多名代表參加了中國藥學會醫院藥學專業委員會和《中國藥學雜志》在京舉辦的“貫徹執行《處方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高峰論壇”。5月1日,衛生部將在全國實施此《辦法》。 將實施的《辦法》是正在進行的醫療改革的一個重要環節,涉及到醫療機構、社保、藥企、醫藥流通行業等多個領域。 據悉,這是《辦法》出臺前的惟一一次大型研討會,因此論壇上出現了激烈的爭論。會議發言時間緊張——九小時里來自醫藥界不同領域的八位人士縱談《辦法》,在半小時的休息時間里八位人士還被人群團團圍困。
“多選二”:應防止可能出現的壟斷
“同一規格,兩種藥品”限制了醫院進藥的隨意性和一藥多廠的情況,從某種意義上規范了當前數千家藥企的現狀。但是,“多選二”也有些尷尬。 一位醫院代表告訴記者,不少醫院剛做完藥品集中采購的工作,幾十家藥企的藥品進入醫院。突然壓縮至2家,這讓醫院太難篩選了。 衛生部醫政司副司長張宗久說,2年前衛生部就曾出臺了《辦法》的試行稿讓醫療機構熱身,可大家并未引起重視。“兩種品種不算少,國外醫院的用藥品種僅700—800種,可我國竟然有1500多種! 如何“多選二”成了討論最激烈的話題。 中國藥學會副理事長李大魁說,“質量、信譽、價格、服務、公平”是原則。他建議,醫院2種藥分別為原研藥一種、仿制藥一種。這樣既能滿足各種不同層次的患者需求,也能減少醫院篩選中的盲目性。 不過,大家最擔心“多選二”可能帶來的后果。一位藥企代表告訴記者,一些強勢廠家可能壟斷某醫院的藥品經營,排斥同類品種進入,形成獨家銷售的局面!斑@是否會出現新一輪的藥品壟斷、藥品腐敗?” 該規定對我國的制藥工業是一個重大的沖擊,國內藥企大洗牌的時期將來臨。“這一規定名為規范醫生處方,實為抑制國內制藥企業的發展。”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小企業、公關能力弱的企業將有可能被淘汰出局,而大企業、合資企業將獨占鰲頭。 中國化學制藥工業協會秘書長周燕認為,廠家的選擇不易過少,以便不同劑型、不同規格的調劑補充。因為過少的選擇,對仿制藥生產企業極易產生不公和過度抑制。這不利于合理用藥的實現,讓“看病貴”得不到緩解,而且也影響了國內仿制藥生產企業未來的發展。
整治“一藥多名”:還要考慮如何與醫保對接
“上世紀七十年代前,我們全用通用名開方?珊髞肀簧唐访幏教娲,導致‘一藥多名’現象泛濫!崩畲罂f,《辦法》重新樹立了通用名開方的規則。他列舉了通用名開方的三大好處,一是在藥效有保證的前提下、顯著降低藥費,二是避免重復用藥、有益安全用藥,三是醫療文書可追溯和信息共享。 一般而言,藥品有兩個名,一是通用名,二是商品名。比如,一種藥商品名叫“達喜”、通用名則稱“鋁碳酸鎂片”。由于以前我國相關法規的缺失,導致了同一通用名的藥品出現數十個商品名的現象,即“一藥多名”。近年來,“一藥多名”被人大代表、醫藥界人士紛紛詬病,清除“一藥多名”的呼聲也日益高漲。
“一藥多名”的根源來自于醫生開方,因此《辦法》首次明確規定,醫生必須以通用名開方。不過,通用名開方的最大瓶頸還在于同醫保的對接上。 河北某醫院的一位院長告訴記者,河北醫療保險的報銷目錄全以商品名擬寫,通用名全不在目錄的范圍內,這就意味著醫;颊叩奶幏讲荒軋箐N。“患者都來找我們處理報銷一事,醫院怎么辦?”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藥劑科主任說,既然衛生部推行通用名開方,全國的醫保部門也得據此來修訂醫療報銷保險目錄,才能讓政策暢通實行。
解禁“處方外流”:更應確保處方真實性
“密碼處方”等限制處方外流的現象,將一去不復返!掇k法》規定,醫療機構不得限制患者持處方到零售藥店購藥。為“處方外流”大開綠燈的舉措,得到了與會人員的高度贊成。 北京醫藥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宋友華告訴記者,“處方外流”的最大受益方是社會零售藥店,苦于沒有“下單人”的藥店此后可以揚眉吐氣了。
“醫院本不是賣藥的機構,醫院應只有處方藥,而非處方藥品都應全放到社會零售藥店銷售!崩畲罂f。 據周燕介紹,目前整個藥品銷售渠道中80%的份額,全部來自于醫生處方。醫生的角色竟然被扭曲成了“賣藥者”,這一政策有利于還原醫生的本色。 盡管衛生部解禁了“處方外流”,可與此相關的一系列政策卻未能跟上,這給零售藥店出了一大難題。
“處方外流對我們是一個致命的難題!彼斡讶A說,消費者手持處方來買藥,藥店怎么鑒別處方的合法性、真實性?我國醫院眾多、醫生眾多,面對一張無論機打還是手寫的處方,藥店根本無力辨認處方的真假。 據悉,國外在“處方外流”中,零售藥店的計算機系統與醫院、醫保建立了聯網系統。因此,消費者憑醫生處方買藥時,藥店能及時與醫院取得聯系,核實處方的真假。可是,我國目前并不具備這一條件,僅憑藥店工作人員的“肉眼”很難識別處方真偽。
[背景鏈接]《處方管理辦法》顯現四大特點 《處方管理辦法》對處方管理的一般規定、處方權獲得、處方開具、處方調劑等作出明確的規定。 據衛生部醫政司副司長張宗久介紹,該《辦法》有四個特點。一是每個醫療機構要制定藥品處方集。二是同一通用名稱藥品的品種,注射劑型和口服劑型各不得超過兩種,處方組成類同的復方制劑1~2種。三是醫師以藥品通用名開方。四是要求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定期對本行政區域內醫療機構處方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此外,《辦法》還對違規的醫療機構和醫生制定了相應的懲罰措施。比如,醫生連續3次出現違規,將被限制處方權、甚至取消處方權。而醫療機構違規可能被責令限期改正,并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