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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02 記者:王莉 實習生:楊燁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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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由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某些政策標準帶有歷史局限性,我國現行城鎮醫保制度存在潛在風險。”3月29日,中國醫療保險研究會會長王東進在由該會舉辦的首屆和諧社會與醫療保險論壇上指出,如果對潛在的制度型缺陷及風險問題不及時從制度和機制上完善和解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可持續發展就很難保證。 王東進指出,比如,醫療保險法律地位還不夠明確。“到目前為止,我國還沒有專門針對醫療保險立法,醫療保險制度改革推進最具權威的依據還是國務院44號文件所作決定。這給我們進一步擴大覆蓋面、加強費用征收和完善制度帶來了困難,成為推進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瓶頸。” 個人賬戶功能目前存在失靈的情況,有違當時政策制定的初衷。王東進告訴記者,當初處于公費醫療、勞保醫療到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平穩過渡考慮而設計的個人賬戶制度,在改革過程中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隨著改革的不斷推進,個人賬戶制度的弊端也逐漸顯現出來。個人賬戶管理成本較高,效率較低,在新形勢下越來越難以起到自我保障和規范就醫行為的作用,一定程度上還削弱了統籌基金抗風險的能力。 此外,現行城鎮醫保制度還存在政府責任不明確,籌資機制不穩定,技術標準與管理規范不能有效管理,以及政策包容性有限、規避道德風險能力弱等現實問題。 針對城鎮醫保制度的籌資機制,王東進表示,要逐步實現從單一籌資到多元籌資的轉變,在單位和職工共同負擔原則的基礎上,根據城鎮居民的收入狀況和承受能力,將籌資渠道從單位、職工擴展到社會和家庭。同時要完善機關事業單位醫療保險費的財政撥款機制,由“撥付”轉變為“繳費”,明確繳費單位主體,確保這部分資金的按時足額繳納。 在運行機制方面,要不斷建立和健全醫療保險管理部門與醫療服務機構,參保患者間的協商聯系制度和信息反饋制度,形成協商共管、良性互動的“雙贏”管理運行機制。要探索研究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的結合方式和運行機制。重新對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進行功能定位,甚至可以取消個人賬戶,而只建大病統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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