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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04 本報記者:勾曉峰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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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的提案內容是建立銀行存款保險制度,這不是一個高高在上的學術問題,而是一個關系著千千萬萬普通老百姓存款的大事。”全國政協委員、華東師范大學商學院院長黃澤民對記者表示。 黃澤民認為,在防范金融危機、化解金融風險方面,政府應該出臺一些積極措施。“我們應該建立起存款保險體系,不能讓中央財政來承擔金融風險。” 所謂存款保險制度,是市場經濟條件下金融領域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制度安排。它是指銀行等存款類金融機構按照規定的標準參加存款保險和定期繳納保費,當某家金融機構倒閉破產時,由存款保險機構按照規定的標準及時向存款人賠付。 在金融領域有著深入研究的黃澤民向記者表示,隨著金融體制改革的深入和社會經濟的發展,銀行類金融機構不但在數量上有所增加,其涉及的領域也逐漸增多,依靠傳統的“國家信用,財政兜底”的方式來向廣大儲戶提供信用和資金上的保障,既不科學,也不現實。“現在是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關鍵時期,除了建立相應的監管體系外,對應的救助和服務制度也應該同步構建。”黃澤民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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