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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14 記者:程義峰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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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電
記者12日從北京市人大獲悉,經過近三年的立法準備,《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辦法》將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
這部地方性法規共42條,它實施以后,2000年頒行的《北京市社會力量辦學若干規定》同時廢止。
北京市教委主任劉利民說,《實施辦法》有五大特點,一是明確了首都民辦教育的發展方向;二是補充完善了政府鼓勵支持民辦教育的政策、措施;三是進一步落實了民辦教育與公辦教育平等的待遇;四是對民辦學校辦學行為不規范和學校內部管理等問題作出了明確的規范;五是重點加強了對民辦學校的監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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