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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09 記者:韓潔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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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北京2月8日電
記者8日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為加快我國裝備制造業的發展,財政部等四部委進一步明確了相關進口稅收優惠政策,其中部分產品的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實行先征后退。
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海關總署和國家稅務總局日前聯合發布了《關于落實國務院加快振興裝備制造業的若干意見有關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明確重大技術裝備業將享受進口稅收優惠,以提高我國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及自主創新能力。
通知指出,在國務院確定的對促進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有顯著效果,對結構調整、產業升級、企業創新有積極帶動作用的重大技術裝備關鍵領域內,由財政部會同發展改革委、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制定專項進口稅收政策,對國內企業為開發、制造這些裝備而進口的部分關鍵零部件和國內不能生產的原材料所繳納的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實行先征后退。
但通知強調,所退稅款一般作為國家投資處理,轉作國家資本金,主要用于企業新產品的研制生產以及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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