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宋曉明在一個論壇上說,一批涉及10家上市公司的虛假陳述案件將盡快審結。有關專家表示,目前我國上市公司案件雖復雜程度不一,但其癥結卻驚人地相似,即外部的監管不力與內部的公司治理缺失。
上市公司案件頻發
中國股市是資本市場的金庫和糧倉,也是廣大股民的生命線,而上市公司高管頻繁出事是近年來資本市場一道令人尷尬的風景。
據了解,自虛假陳述民事賠償司法解釋頒布以來,各地法院已經受理和審理了紅光實業、大慶聯誼、銀廣夏、東方電子、科龍電器等10家上市公司作為被告的案件,這批案件目前多數尚在審理中。而還有好多案件沒有進入法院的程序。
享有“中華珠寶第一股”榮譽的達爾曼公司,靠虛假陳述騙取了22億元資金后,董事長許宗林卷款潛逃。銀行欠款高達11.4億元的酒鬼酒公司董事長兼總裁劉虹神秘失蹤,又使4.3億元的股權轉讓金不翼而飛。作為證券旗手和股票元勛的“南方證券”,爆出挪用個人保證金和欠債共200億元的消息后,轟然倒下。
此外,還有格林柯爾問題、三九藥業問題、伊利股份問題、安民證券問題、五洲證券問題,以及發生于此前的德龍13家控股上市公司的倒臺等等。
“輔導”“包裝”后患無窮
股份公司上市前往往要由證券公司進行“輔導”和“包裝”,有一些“輔導”就是在“圈錢”。由于“輔導"費過于昂貴,有的公司因此上當受騙,錢被卷走,無果而終。“包裝”就更成問題,編假情況,做假賬,虛假陳述,虛構業績。一位曾經多年在會計事務所工作過的知名會計教授在講課時說,為了上市不少會計事務所做過假賬。
例如,某國有公司長期管理混亂,投資擔保失控,投資經營效益低下,大批企業經營名存實亡,貸款本息和對外擔保高達60多億元。就是這樣一個不斷收到法院不斷傳票、涉訴案件達200多起的公司,竟也能同系統內的下屬公司聯合包裝出一個上市公司。上市后這個國企占大股,占總股份的40%。上市后募集資金近5億元。
由于弄虛作假,不報真情,公司剛上市,其全部股權均因欠別人債款而被執法單位全部凍結。等于這個“包裝”上市的公司一點股份也沒有。而且至今還在那里履行自身“沒有股份"的控股權,壟斷著上市公司的一切權利。由于大部分股本被凍結,公司長期被“ST”,至今未能正常運轉。公眾認購5億元股金,至今無任何回報。
急需加大對高管人員的懲罰力度
“黑龍江圣方”一案曾經轟動一時。有關專家認為,此案暴露出目前我國上市公司存在的不少問題,加強上市公司的管理,尤其是加強其高管人員的管理,必須提上日程。
1999年11月26日,大股東牡石化集團將其持有的“牡石化”股本總額28%的國有法人股協議轉讓給西安圣方,“牡石化”更名為“黑龍江圣方科技”。2005年4月,黑龍江圣方科技前董事長唐李因涉嫌提供虛假財會報告、職務侵占等犯罪行為逃匿。
據辦案民警介紹,經調查發現西安圣方在參與牡石化重組時存在嚴重的造假行為。西安圣方的資產分為上海圣方公司、西安數碼有限公司和電腦顯示器專有技術三部分。在1999年參與牡石化重組時,在董事長劉曉衛的授意下,一個資產評估所將這三塊資產高估成1.9億元。同時,劉曉衛還與一名臺灣商人簽訂了一個假購銷合同,合同中將兩條電腦顯示器生產線以6100萬元的價格“賣給”了劉曉衛,并注明“在途”,評估所將兩條生產線評估成6100萬元。
此外,為了摘掉“ST”這個虧損帽子,黑龍江圣方還存在嚴重的提供虛假財務行為。據警方了解,公司原董事長唐李指使杜焰生作假,杜焰生等人找到西安市一家事務所的會計師,送出15000元好處后,黑龍江圣方2004年少轉成本2300萬元,從而在2004年年報中實現了“盈利”。
有關人士指出,公司發展到今天是沒有受到應有的約束,內部法人治理結構不健全,監管不力。股東大會形同虛設,召開股東大會、董事會就是走形式,全是幾個人說了算。公司不按章辦事,文件做好了簽名的董事、監事甚至不知道內容。
上海新望聞達律師事務所宋一欣律師認為,黑龍江圣方到今天的地步,其他股東難辭其咎,亂簽字的董事、監事也要承擔責任。宋一欣說,黑龍江圣方是“一國三公”,北京是證券事務部所在地、西安是大股東所在地、哈爾濱是注冊地,這種情況就是為了逃避監管,客觀上造成了管理上的“真空”,這種情況應進行委托監管,但實際上沒有。
國浩律師集團合伙人宣偉華認為,我國證券法、公司法對上市公司的規定過于原則。中國證監會出臺的規定不少,但因證監會只是一個監管部門,其規定屬于行政規章,效力較低,最多只能是罰款、市場禁入,不能追究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