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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22 記者:儲國強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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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西安電
為盡快改變各地小煤礦數量多、規模小的現狀,我國開始加快煤炭資源整合力度。記者日前從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赴陜西省煤礦整頓關閉督查組了解到,目前國家已根據煤炭資源條件的地區差異,提高煤炭企業開工“門檻”,晉、陜、內蒙古三個煤炭主產區整合礦井年產量必須超過30萬噸。
據了解,煤炭資源整合后的礦井規模,山西、內蒙古、陜西等三省區不得低于30萬噸/年,新疆、甘肅、青海、寧夏、北京、河北、東北及華東地區不得低于15萬噸/年,西南和中南地區不得低于9萬噸/年。
督查組成員介紹,并非所有煤礦都可以資源整合。在國家劃定的24個煤與瓦斯嚴重突出礦區和34個煤與瓦斯突出礦區內的小煤礦要列入資源整合的重點,但已關閉的煤與瓦斯突出、水害威脅嚴重礦井的資源不得納入整合范圍。資源整合后形成的新礦井只能有一套生產系統,防止一證多井或多井拼湊,并按照建設項目審批(核準)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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