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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02 記者:明星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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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長沙電
記者從長沙市工商局獲悉,因為在店鋪里張貼毛澤東畫像、書法和詩詞等招攬顧客,“江南人民公社”的幾家餐飲連鎖店被勒令要求限期整改。
長沙市工商局辦公室提供的情況表明,位于車站北路的“江南人民公社”招牌上長期印著碩大的一行字:大張旗鼓建設社會主義新公社。店堂的墻壁上則掛滿了毛主席的照片、書法、詩詞。
據店方員工解釋,這是“江南人民公社”的一家加盟店,這樣的店在長沙有六家,全部按照總店的要求進行統一裝飾。他們懸掛偉人的照片主要是想營造“人民公社”的氣氛,并不是出于商業目的。
目前,長沙市工商局執法人員已經將整改通知逐一發送到了“江南人民公社”的另外五家連鎖店。這些餐廳表示將在最短時間內制訂整改方案,按照要求盡快完成整改。
據介紹,國家工商總局前不久下發的《關于對廣告中使用黨和國家領導人名義的違法行為進行檢查的通知》中明確規定:各類商場、專賣店、特許經營店、餐飲店及其他銷售點擺放領導同志題詞、照片,以及其他在廣告中使用黨和國家領導同志名義的行為屬于違法,要依法嚴厲查處。
長沙市工商局此前進行的摸底調查表明,市區有60多家打著“人民公社”招牌的飯店,這些飯店或多或少都違反了《通知》規定。有些飯店張貼大量帶有時代特征的標語,有的掛上黨和國家領導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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