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福布斯雜志網站7月28日發表署名文章,原題:為何越來越多美國公司起訴中國公司。 去年美國境內針對中國公司的法律訴訟開始增多。我有理由相信這是有代表性的趨勢。以下是部分原因: 美國公司和中國公司間的業務量逐漸增加。一般來說,商業關系建立之初不會立即發生法律訴訟狀況。通常是幾年后,當業務量達到值得為之訴諸法律時,當除法庭干預外再無解決方案時,訴訟便會產生。經濟低迷增加了兩國公司關系惡化及打官司的可能性。越來越多中國公司在美國的業務量不斷增加,這使得美國法官更容易搜集證據。 中國公司總是愿意雇用水平差的律師,而不愿花錢聘請高水平律師,這使其更容易成為訴訟目標。美國律師已開始意識到這點。中國公司對待訴訟的態度并不認真,經常因違反美國法庭的取證規則而陷入麻煩。這同樣會使中國公司易成為訴訟目標。 許多訴訟都涉及商業機密或知識產權問題,我的律所經常處理一些有關中國公司違反合同或侵犯知識產權的案子。就在上周,我們還提請聯邦法院承認并在美國執行中國法院對某中國公司的判決,因為我們認為,與中國相比,判決更容易在美國成功執行,因為這家中國公司每月向美國運送價值數百萬美元的產品。這可能也說明了為何在美國境內針對中國公司的訴訟不斷增多的原因。 中國公司不知道如何應對美國訴訟。它們在國外做生意的方式與國內一樣,應對美國訴訟的方式也與應對國內的相同。但在美國打官司與在中國完全不同。中國公司不了解在美國打官司所需要耗費的時間和金錢;不了解遵守取證規則的重要性;不了解知名律師并不一定能打贏官司;不了解美國法院會盡一切可能來執行其判決。所有這一切都可能會令中國公司陷入絕望。 中國公司要想走向國際,就必須習慣于海外打官司,并意識到他們不是在中國本土打官司了。
(摘自8月2日《環球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