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特區政府新聞處23日消息,香港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曾俊華與印尼財政部長穆爾亞尼23日在雅加達簽訂旨在避免雙重征稅及防治逃稅的協定。 據此協定,如雇主并非印尼個人或公司,以及1年內在印尼的總逗留時間不超過183天,香港居民在印尼的工作入息無須在印尼繳稅;同樣規定也適用于在香港工作的印尼居民。 協定內容還包括,印尼對香港居民的股息收入預扣稅將降至10%;若收款人是持有派息公司最少25%股權的公司,則可降至5%。此外,特許權使用費預扣稅率的上限將降至5%;香港居民的利息預扣稅率則由20%降至10%。 根據此項協定,香港航空公司旗下飛往印尼的航線,無須在印尼繳稅。這是香港簽訂的第八份全面避免雙重征稅協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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