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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魯爾工業區變身“歐洲文化首都”。1月9日,在德國魯爾工業區埃森市,人們在2010年埃森“歐洲文化首都”活動開幕式上參觀工業區。新華社/法新 |
本報柏林報道
據統計,2004年德國城市化率達到88%,位居世界前列。德國貝塔斯曼公司不久前發布的一份有關德國人口發展的研究報告顯示,到2025年,德國城市化趨勢將進一步加強。多年來,德國在城市規劃、土地管理和人口政策等領域進行的有益探索和豐碩成果值得借鑒。
多中心型城市分布
德國憲法第106條規定,德國應追求區域的平衡發展和共同富裕。在這一基礎上,德國的城市分布形成了“多中心”格局。與法國巴黎的“一枝獨秀”相比,德國有11個大都市圈,包括萊茵-魯爾區、柏林/勃蘭登堡、法蘭克福/萊茵-美茵區、斯圖加特、慕尼黑、漢堡,以及萊茵-內卡河區等。這11個大都市圈分布在德國各地,聚集著4430萬人口,占德國全國總人口的一半。 德國中小型城市星羅棋布,數量多且分布均勻。據2004年的統計數據顯示,德國有82個10萬人口以上的行政區,這些行政區生活著2530萬人,占德國總人口的30%,其余人口則多數分布在2000-10000人的小型城鎮里。 德國人口的分布特點:一方面與德國中小型城市基礎建設趨于完善密切相關。德國路網是世界上最密集的交通網絡之一,鐵路總長約3.5萬公里,公路總長約23萬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
.2萬公里,僅次于美國和中國。便捷的交通網絡和發達的汽車業令德國人的活動半徑大為增加。 除此之外,德國小城鎮的通訊、電力、供水等基礎設施條件與大都市相比幾乎沒有任何差異,醫院、學校、購物場所等公共設施一應俱全,且自然環境優美,從而使小城鎮的生活有大城市無法比擬的優越性。 另一方面,德國完善的法制體系也是確保城市化高水平的重要原因之一。德國憲法規定的選舉、工作、遷徙、教育等公民權利沒有城鄉差異,一視同仁,城鄉之間社會保障體系差異也不大。農民要進城,只需到市政局登記并且按規定納稅,也可以成為城市居民。
農民失地政府補償
與其他發達國家一樣,德國的城市化是與工業化進程同時進行的,而19世紀40年代開始的鐵路建設則為德國現代城市的擴張打下了基礎。 盡管德國的城市化程度較高,而且交通網絡密集,但是德國的農用土地面積也非常大。據德國聯邦統計局2004年公布的數據,德國農用土地面積達19
.1萬平方千米,占德國國土面積的53.5%。 在城市化進程中,公共建設尤其是基礎設施建設與農地的沖突在所難免。根據德國法律,鋪設公路的同時必須相應劃出公路邊的自然保護區,作為對環境破壞的補償,其面積應為公路占地的兩倍左右。按這種算法,德國政府計劃鋪設高速公路時,所需土地總面積相當大。 要獲得土地,政府必須與土地擁有者——農民討價還價,這是一個非常艱難的過程,一般需要5至6年的時間。德國政府對農民的補償手段一般為金錢或者換地,但農民們經常抱怨可供更換的土地不夠好,或者補償金太少,有時候甚至為此鬧上法庭。 如果算上所有費用,德國聯德政府為修建1公里高速公路須支付100萬歐元。此外,高速公路建成后,如果當地農民因此而繞遠等,也必須由政府出面花錢解決。在保護農民利益方面,德國聯邦農民協會發揮著重要作用。
政策促進外來人口融合
德國有8200多萬居民,其中外國人口占8.8%,主要為土耳其人、意大利人、波蘭人和塞爾維亞人。許多城市都有土耳其裔或者阿拉伯裔的聚集區。 由于歷史原因,德國外來人口的整體素質并不高,其中一些人學歷低且就業困難,部分人由于對生活不滿而成為社會不安定因素。因此,德國政府通過簡化入籍手續、普及德語課程,以及推廣多元文化概念等措施,鼓勵并幫助外來人口積極融入德國社會。 為了吸引高素質的外來人口,德國政府數次修改移民政策。例如,2004年7月德國出臺新移民法,規定投資者在德國開辦企業超過3年就能得到綠卡,為商業移民打開了方便之門。 2007年,德國總理默克爾推出了“國家外來人口融合計劃”,提出了400多項旨在進一步改善外來人口教育、就業等條件的具體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