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這個鏡頭在美國電視選秀節目“美國偶像”中并不少見:評委拿起面前一個標有某著名飲料品牌商標的杯子,喝口水,說出對選手表現的評價。 美國廣播公司(ABC)新聞網27日報道,類似這種在電視節目中擺放廣告商品的做法在美國非常普遍,形式五花八門。比如,在一些真人秀電視節目中,參演者造訪知名快餐店。 報道援引尼爾森公司市場調研數據說,美國廣電媒體今年第一季度的黃金時段擺放廣告與去年同期相比增加39%,超過11.7萬種商品品牌以這種形式出現在電視節目中。 消費者權益機構和監管部門認為,這種做法混淆電視節目內容和商業廣告界限,觀眾應有權知道自己看的是娛樂節目還是廣告。 美國廣電監管部門聯邦電訊委員會主席凱文·馬丁說:“我認為,當一些人試圖向消費者推銷商品時,消費者應該被明確告知,這非常重要。” 聯邦電訊委員會26日說,他們計劃調查電視節目中的這類商品擺放收費廣告,計劃要求廣告商和電視臺在恰當時候,比如節目開始前或結束時的字幕中,向消費者說明每條廣告的存在。 不過,這一措施并不能讓一些民間組織滿意。 媒體工作者協會組織“美國西部作家協會”向電訊委員會建議,應徹底禁止此類擺放廣告出現在新聞和兒童電視節目中,同時規定其他種類節目以特定形式公開這種隱性廣告。這一組織還建議,電視臺還應向觀眾公開此類廣告的收費價格。 “警惕商業廣告”組織負責人羅伯特·維斯曼27日發表聲明說,雖然電訊委員會的新措施是種進步,但“根本不足以解決擺放廣告的‘詭計’”。 對于電訊委員會的措施,廣告商表示了一定的認同,但反對實施更嚴格的措施。 (新華社專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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