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汶川地震專題]
地處南太平洋東岸、太平洋板塊和納斯卡板塊交界處的智利是世界上地震和火山災害頻發國家之一。為應對這些自然災害,智利建立起了一套比較完備的防災救災和災后重建體系。 1960年智利中部地區發生里氏9.5級強烈地震后,智利政府組建了國家緊急情況辦公室,負責協調災區救援、秩序恢復和災后重建工作。通過該辦公室,智利中央政府可以對突發事件在第一時間內迅速做出反應。對于地震、火山爆發、海嘯等自然災害,以及化學品泄漏、森林火災等其他災害,國家緊急情況辦公室都制訂了詳細的預防和處理辦法。 在法律方面,智利憲法以根本大法的形式明確了中央政府在處理災難性事件中的責任。同時,智利地方政府組織法規定,智利各級地方官員有責任避免突發事件或災難的發生。在災難發生后,地方官員則有權力采取各種應對措施。2002年,智利又出臺了“公民保護國家計劃”,規定了各級政府在應對突發災難性事件的每個階段應采取何種措施。 由于災難性事件的發生及后果千差萬別,在擁有法律和機制保障的基礎上,智利還根據不同情況采取了不同救災措施。今年5月2日,位于圣地亞哥以南1000多公里的柴滕火山突然噴發。位于火山附近的柴滕和富塔萊烏富2座城鎮的7000多名居民被緊急疏散。 在田園被毀、人員撤離后,智利政府及時出臺規定,禁止低價轉讓柴滕地區土地,所有土地由國家負責統一收購。智利國家資產部部長羅米·施密特表示,如果讓當地居民在受災后匆忙轉讓土地,一方面可能會使土地所有權相對集中,另一方面也會對當地居民未來的生產生活造成影響。 為保護當地居民利益,智利總統巴切萊特在視察災區后決定,免除當地居民對農業部下屬農業促進機構的農業項目欠款;由政府負責提供牲畜飼料,確保牲畜安全轉移。 據統計,在被迫轉移的7000多名居民中,有2000多人是在校學生。為盡量避免這些學生的學業受到較大影響,智利教育部出臺了包括17項具體措施的“柴滕計劃”,對受災學生及其家庭進行救助。 此外,智利中央政府通過向受災家庭直接發放食品補助、租房補助和交通補助對其進行救助;政府還鼓勵受災群眾災后重返家園進行重建,并對愿意返鄉的民眾提供額外經濟補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