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并不愚蠢,但沒有拿到加班工資就愚蠢了。來自美國的一位律師從成千上萬被加班“剝削”的白領身上挖出了金礦。不僅幫助這些收入不少。衣著光鮮的白領不吃虧,也讓自己找到了一條新的財路。
美國內華達州的里諾有一個地方,從某種意義上來說蘊藏著一個“金礦”。那里不是賭場,也不是印鈔廠,而是一家不起眼的律師事務所。這家律師事務所的主人名叫馬克·R·希爾曼。 近年來,希爾曼專門替白領雇員向企業討要加班費。由于這一領域長期以來被法律界所忽視,希爾曼的嘗試不僅為他代理的雇員爭取到了數以億計的賠償金,也為自己帶來滾滾財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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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資料照片 | 角色轉換:從“工會破壞者”到討薪先鋒
現年56歲的希爾曼畢業于美國哈佛法學院。畢業后的最初20年,希爾曼一直擔任大型企業在應付員工訴訟方面的律師,并自詡為“工會破壞者”。20多年中,希爾曼被建筑工人扔過雞蛋,他的車子也曾被碼頭搬運工扎過輪胎。 上世紀90年代中期,希爾曼開始轉變自己的角色,由為雇主打官司轉向為職員爭取利益。而他所涉足的正是美國法律界長期以來較為忽視的領域——雇員加班費。通常的做法是,希爾曼代表一個員工團體向雇主企業起訴,主張其違反了法律中關于“工資與工時”的規定,要求企業賠付加班費。 自2000年以來,美國國內有關員工加班費的起訴案數量呈爆炸式增長勢頭。分別代理勞資雙方的律師界人士均承認,由于美國企業界違反“工資與工時”規定的現象相當普遍,許多企業的違規行為至今還沒有被“挖掘”,可以說是法律界的一大“金礦”。 盡管沒人統計過具體數字,但據勞資雙方的律師預計,過去幾年中,美國企業界已經因員工加班費訴訟案而總共支付了10多億美元賠償金。不僅如此,已經賠付的企業還可能被代表不同員工群體的律師再次告上法庭。 比如,咖啡連鎖店星巴克公司2003年向希爾曼代理的加利福尼亞州分店經理團體支付1800萬美元賠償金,但如今又面臨來自佛羅里達州和得克薩斯州雇員的官司。 沃爾瑪公司如今也因大約80宗加班費起訴而焦頭爛額,而這家零售業巨頭過去兩年中已經分別向加州和賓夕法尼亞州的雇員群體支付了1.72億美元和7850萬美元賠償金。 “加班費訴訟是企業迄今在勞工問題領域面臨的最大問題,”同樣從企業律師轉變為白領討薪者的尼爾森·托馬斯說,“我可以向一家企業提起100件性騷擾的訴訟,但這些對企業造成的損失都難以企及加班費訴訟。”
主要目標:為白領挖掘“模糊”金礦
根據美國勞工部的統計數據,美國國內受有關加班法保護的勞動力人數在1.15億左右,占美國勞動力總量的86%。如今,為卡車司機、建筑工人、酒店服務員等傳統工薪族利益而提起的加班費訴訟數量不少,但比起希爾曼代理訴訟的情況來說,其成功率可以說是相形見絀。 《商業周刊》說,希爾曼與其他律師最與眾不同之處,就是把服務對象從傳統工薪族轉向了收入豐厚的白領階層。過去兩年中,希爾曼經手的主要加班費賠償案來自于年收入在六位數以上的股票經紀人團體,總共幫助他們從銀行和經紀公司索得大約五億美元加班費,其中包括花旗銀行的9800萬美元和瑞士銀行的8700萬美元。如今,希爾曼正把具體目標轉向計算機軟件工程師、醫藥銷售代表以及會計師事務所雇員等。 那么,希爾曼為什么專門服務于白領階層的加班費訴訟呢? 早在1938年,經歷經濟大蕭條的美國通過《公平勞工標準法案》,明確規定員工每周工作滿40小時后,每多工作一小時,企業必須支付1.5小時的薪水。這一規定在當時看來有兩個目的,一是向超時工作的員工給予補償,二是促使企業招募更多員工,提高國家就業率,因為相比于每小時支付1.5倍工資標準,企業招募新員工更節省成本。 不過,希爾曼認為,這一法律如今看來已經難以起到促進就業率的效果。由于如今企業員工的醫療保障成本及其他福利成本大幅提高,企業往往愿意通過現有雇員的超時工作而非招募新員工來滿足生產需要,它們或是向員工支付加班費,或者抱著僥幸心理干脆不付。 此外,并不是所有雇員都能夠依法享受到加班費。根據這一法案中的“白領例外”說明,企業可以不用向各類高管人員和特聘專家這類工作需要獨立判斷能力的白領群體支付加班費。這一規定,主要源于企業界延續幾十年的一種傳統觀念,即上述人群與在生產流水線上工作的傳統工人有明顯差異。 然而,希爾曼主張,隨著各行業中越來越講求效率,一些原本需要獨立判斷能力的所謂“白領”工作也開始變得“流水線化”,這也是“白領”和“藍領”間界限越來越模糊的原因之一;其次,在如今這個不斷發展、通信保持時刻暢通的社會,人們的生活也往往帶有工作的影子,一天的工作從何時算起、何時結束? 最后,白領的工作往往被認為相對更少加班、更易賺錢,因此并不能成為加班費的主要索要群體。然而,自上世紀中葉以來,美國國內傳統工人加班時間多于“白領”的現象已經出現逆轉。與希爾曼一樣從事白領加班費訴訟的律師查爾斯·約瑟夫說,以醫藥銷售代表為例,雖然這一人群的平均年薪為7.9萬美元,但他們每周往往要工作65個小時。也就是說,為了保持一份“體面”的白領工作,他們“必須干兩份活兒”。 正是社會變化促使藍領和白領間的界限變得模糊起來,進而為希爾曼等律師提供了又一難得的“金礦”。用希爾曼的話說,這些白領都是他的衣食父母。
典型違規:錯誤歸類、“省略”超時工作
盡管布什政府2004年推動對《公平勞工標準法案》中有關“白領例外”規定做出修改,但這些改變仍然給希爾曼等律師留下了足夠的訴訟空間。 據希爾曼介紹,如今的加班費訴訟可以歸結為兩個主要類型。第一種情況下,企業通過將雇員的頭銜“歸類”成不受加班費法規保護的人群,逃避向他們支付加班費;第二種情況下,雇員平時的某些超時工作,因種種原因而沒有被企業記錄下來,因而難以獲得加班費。有雇員指出,部分企業甚至是有意“忽視”記錄雇員的加班時間。 在希爾曼代理的訴訟中,大部分屬于錯誤歸類情況。比如,在2003年達成和解的星巴克案例中,希爾曼主張,星巴克公司將加州部分分店雇員任命為“分店經理”或者“助理經理”,從而不給他們加班費。但他們的主要工作還是集中在制作咖啡和法布奇諾等飲品,與可以獲得加班費的低級別員工沒有區別。雖然星巴克公司始終堅稱自己遵守有關加班費的法律,但最終仍然“出血”1800萬美元解決這起集體訴訟案。 希爾曼在這一訴訟中的主張原則也是他代理多數白領加班費訴訟的通用原則,他的主要集中點不是看這些白領的頭銜、收入和學歷等,而是看他們真正從事的工作性質。 “加班并不愚蠢,但你如果沒有拿到加班費就愚蠢了,”希爾曼說。 在信息產業,各類計算機工作人員一般意義上也難以獲得加班費,理由是這一人群往往被定義為高學歷、高收入并且擁有晝夜不斷工作的傳統。然而在加州法律中,加班費法律不適用的對象只針對主要工作包含“獨立判斷能力”的人群。希爾曼在這一行業的多個訴訟中均主張,數千名系統軟件工程師并沒有從事“獨立判斷”的工作,“他們雖然根據自己的判斷選擇編程代碼,但不知道整個軟件項目的作用……他們所做的只是執行別人的要求而已”。 這一獨特的角度也為希爾曼的客戶帶來了巨額賠償金:西貝爾系統公司同意向800名軟件工程師支付2750萬美元加班費;國際商用機器公司(IBM)向技術和客戶支持人員共支付6500萬美元。 此外,希爾曼還在代理股票經紀人的加班費訴訟方面頗有建樹。雖然他們普遍被認為屬于高收入人群,不應獲得加班費,但希爾曼卻利用法律的一個技術型規定打開了訴訟缺口:被列入“白領例外”規定的人群必須滿足一個條件,即能夠享受薪水待遇,而股票經紀人的收入通常來自于傭金,沒有薪水。打著這張牌,希爾曼迫使美林證券、摩根士丹利等經紀公司支付賠償和解,平均每名股票經紀人在支付律師代理費后還能拿到三萬美元賠償。
收入豐厚:“他播云,我們收雨”
美國商會法律事務負責人羅賓·康拉德說,2001年到2006年間,美國國內有關雇員加班費的訴訟案件數量增加了一倍多。最初,企業界并沒有留意這一增長趨勢,但觀念在逐漸發生改變,“現在幾乎每個人都在談論它”。 希爾曼的嘗試也帶火了法律界在雇員加班費領域的“掘金”熱潮,許多原本為企業利益服務的律師開始轉向雇員陣營。迄今,已經有數十家律師事務所將主要業務集中于為雇員索要加班費方面,不過,在法律界眼中,希爾曼無疑還是這一領域的佼佼者。 美國普衡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柯比·威爾科克斯形容說,希爾曼“播下了云”,其他人則在收集雨。 得益于雇員訴訟案的增多,為企業辯護的律師生意也日趨火爆。不過,比起收益來,這些原本更加體面的律師如今只能以羨慕甚至嫉妒的眼光看待希爾曼等雇員律師了。 據希爾曼透露,僅僅是他及其合伙律師近年來經手并達成和解的官司,企業付出的賠償總額就高達4.58億美元,而律師費往往是賠償金的25%左右。即使除去其他律師的費用以及稅收因素,希爾曼的收入也相當可觀。希爾曼沒有具體說明他因為這些官司得到多少收益(部分費用還須經過法院批準),但當記者問及這一數字是否在“小幾千萬美元”時,他沒有表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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