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德國,直接負責對證券市場進行監管的機構是2002年成立的聯邦金融監管局。由于德國實行金融混業經營制度,聯邦金融監管局實際上從總體上負責對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市場以及政府資產進行監管。除聯邦金融監管局外,各州也都設有各自的監管機構,加上在證券交易所內設置的監管辦公室,形成了德國證券市場監管的三層構架。 聯邦金融監管局的工作滲透到了所有證券機構的日常業務中,該局設有一個電子報告系統,每天上報數百萬個信息,所有交易所和場外市場的數據都要匯集到該系統中。為隨時監控證券交易違規行為,該局還專門成立了市場分析部門,對所有上報數據進行分析。如發現有違規嫌疑,涉及數據將被直接交給分別負責監控內幕交易和市場操縱行為的部門進行調查。對于一般的違規行為,調查部門將依規定對其進行罰款;對需要進一步深入調查的,聯邦金融監管局則會將其交由司法部門處理,情節嚴重的會受到刑事處罰。 此外,在積極規范本國券商和投資者市場行為的同時,德國監管當局對海外投資者在德國的違規操作更是嚴加防范。自2004年以來,聯邦金融監管局一直就對美國花旗集團涉嫌操縱德國國債期貨市場的案件緊追不放。2006年初,雖然法蘭克福地方司法當局已經裁決花旗集團的做法并不違法,但聯邦金融監管局仍然對此裁決提起了上訴,堅持要求追查花旗集團的“刑事犯罪行為”。 德國政府對海外投資者的警惕,突出體現在今年的八國集團峰會上。作為八國集團輪值主席的德國總理默克爾強烈要求規范對沖基金在全球的投資行為,敦促各國政府制定對沖基金的“行為準則”。雖然在英美等國阻礙下,八國集團未能就此達成最終協議,但德國政府并沒有放棄通過自身法律的完善,嚴格限制大型機構投資者在德國資本市場上的行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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