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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新規(guī):出入境旅客帶現金逾萬歐元需申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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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15 記者:潘革平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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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布魯塞爾電
歐盟委員會14日公布了一項新的規(guī)定:從15日起,凡攜帶現金超過1萬歐元的旅客,在進出歐盟邊境時必須向海關申報。
新規(guī)定說,旅客攜帶的現金既包括各種現鈔,也包括一些很容易兌換成現金的票據如旅行支票等。新規(guī)定還允許海關人員對旅客及其行李進行檢查,并有權扣留未申報的資金。
今后,凡攜帶現金超過1萬歐元(含1萬歐元)而未申報者,將可能受到法律追究。但究竟要負多大的法律責任則要視情節(jié)而定,同時也取決于歐盟各成員國的相關規(guī)定。
出臺這一措施的目的是在歐盟范圍內營建一張現金流動監(jiān)控網,它將成為此前已經生效的《歐盟反洗錢指令》的必要補充。《歐盟反洗錢指令》主要防范的是金融機構和中介機構被用作洗錢工具的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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